专长领域

联系我们

  • 姓名:王友杏
  • 手机:13595853334
  • 邮箱:1397876316@qq.com
  • 证号:15202201210238034
  • 律所:贵州八辩律师事务所
  • 地址:贵州省盘州市胜境大道505号工行大厦四楼

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> 劳动争议案件疑难解析> 工伤死亡认定的标准是什么

工伤死亡认定的标准是什么

来源:盘县律师   网址:http://www.pxlawxs.com/   时间:2023-03-17 14:03:00

分享到:0

 

 工作时间死亡一般属于工伤死亡,但是也有较为特殊的情形。具体属于工伤死亡的情形有:

  1.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,视同工伤。

  2.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。

  3.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。

  4.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。

  5.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-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。

电话联系

  • 13595853334
  • 0858-8133033